2014年11月1日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,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;2018年12月4日,中央宣传部、司法部、全国普法办公室发布通知并联合部署开展了我国第一个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。2020年12月4日,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,同时也是第三个“宪法宣传周”。
根据市委宣传部、市司法局、常德市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《全市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和区平安建设办公室的要求。
12月4日上午,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宣传贯彻宪法,弘扬宪法精神,维护宪法权威,推动宪法全面实施,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学习。
徒法不足以自行,宪法的根基在于我们发自内心的拥护,宪法的伟力在于我们出自真诚的信仰。所以我们要尊重宪法、与法同行。